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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已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24 10:22|每日农经网|admin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那么,泸州大病保险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呢?参保居民都享受到了哪些政策红利?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问: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我市是否已开展了相关工作?

答:2014年3月5日,我市出台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表明我市在2014年已经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问:我市大病保险覆盖哪些人群,参保居民需单独缴费吗?

答:大病保险覆盖人群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居民,参保居民再不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问:我市大病保险的具体赔付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0.7万元及其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分段赔付标准给予赔付,在0.7 万元(含0.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按50%赔付,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60% 赔付,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 70%赔付,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按80% 赔付,上不封顶。
      问:大病保险的具体赔付程序是怎样的?

答:2014年度,大病保险实行手工结算; 2015年起,凡在我市内就医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及时结算;市外就医的,可带上相关资料到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直接到区县医保局办理。

问:我市2014 年和2015 年大病保险赔付工作进展怎么样?

答:截至7月30日,我市2014年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基本结束,预计共赔付资金 10291万元,预计赔付率为114%,目前,已赔付总额9610.7万元,实际赔付率达106.22%,共22865人次受益。截至目前,我市2015年大病保险已赔付金额为3239万元。
      问:我市城镇职工是否纳入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答:我市城镇职工未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缴费年限上有什么区别?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很大的区别,实施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需终身缴费;而《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泸市人社发〔2012〕66号)“缴费年限” 中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1996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计算工龄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自1997 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从参保缴费之日起开始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 年,退休后才能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同地区对缴费年限有不同规定。

记者 张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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