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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警方破获当地首例运输液态合成毒品

发布日期:2014-03-26 15:37|:兰州晚报|

  装满液态冰毒的饮料料瓶瓶

  将冰毒制成液体后装入绿茶饮料瓶里,企图蒙混过关,由成都贩运到兰州。这起我市首例运输液态合成毒品案,经城关公安分局皋兰路派出所连续十多天的缜密侦查,日前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霍某被抓获,其携带的600毫升液态冰毒被一同缴获。

  摸清毒贩行踪民警架网守候

  今年3月初,城关公安分局皋兰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线索:家住西固区的霍某近期多次前往成都,行踪诡秘,有重大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魏旭杲闻讯后高度重视,要求该所抽调精干警力进行专案侦查。皋兰路派出所迅速抽调4名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前期侦查。

  经过十余天的线索收集和比对,专案组掌握了霍某已在成都购买合成毒品,欲运回兰州进行贩卖,将于3月20日乘坐长途客运班车,由四川成都经我省陇南市到达兰州的重要信息。3月20日中午,两名侦查员提前进入陇南市进行查控,在确认霍某已经随班车离开陇南驶往兰州的准确线索后,立即电告所领导在兰架网守候。

  犯罪嫌疑人霍某已被刑拘

  3月21日,皋兰路派出所领导带领民警在霍某可能下车的入兰高速路口、兰州客运中心及其住处等地张网以待。当日下午6时许,霍某乘坐长途班车进入兰州市区,并在南山路三角花园附近突然下车,一直跟随布控的民警当即冲上前将其抓获,同时从霍某手中的提包里查获一个装满液态冰毒(600余毫升)的绿茶饮料瓶。经带回所内讯问,犯罪嫌疑人霍某如实供述了在成都购得液态冰毒600余毫升后,装入绿茶饮料瓶,伪装成随身携带的饮料,来兰准备贩卖牟利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讲,犯罪嫌疑人霍某今年44岁,无正当职业,曾于1998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出狱后很快又复吸成瘾,加上赌博欠下的十多万债,不得已将在天水开的一个餐馆变卖,再次走上了贩毒之路。按照霍某的逻辑,将液态冰毒装入饮料瓶中非常安全,拿在手上也不会被人发现,所以,他乘坐飞机到了成都,然后坐班车回兰,以此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不料被城关警方人毒俱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特约记者 冯忠海 记者 王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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