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20 17:14|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李铁柱)怀柔“碧水庄园”项目经营者彭玉江等人涉嫌虚构可在租赁土地上自建住房,骗取280余人5000余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高级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彭玉江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第一被告人是40岁的彭玉江,怀柔人,北京忠发天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同案受审的还有他的妻子王彩艳、同村村民韩晓东、朋友王敏及公司业务员白文龙。
2010年5月,怀柔区杨宋镇北年丰村的一处占地200亩的果园进行招投标,韩晓东从村委会租了下来,他说想搞点项目挣钱。这处果园属林业用地,韩晓东和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19年。韩晓东说,签合同后没多久,彭玉江找他提议合伙盖大棚。韩晓东负责出地,彭玉江负责资金、施工、营销和后期管理。
向相关部门申请后,他们开始规划建设,自建过大棚的彭玉江知道农家乐、采摘、种地受欢迎,决定将大棚取名“碧水庄园”对外出租,并以北京忠发天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招租。彭玉江让妻子王彩艳主管财务,找朋友王敏负责销售。
当时,政府要求大棚的配房不能超过15平方米,不可以自建房屋。起初,他们在报纸上登广告时不显示租期,也不承诺可以自建房屋,但租不出去。随后,他们招了十多家公司分销,为了增加诱惑力,对外宣传每栋大棚租期50年,可自建96平方米的房屋,费用只需十几万元。
为增加可信度,彭玉江和王敏指使业务员白文龙私自刻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怀柔区杨宋镇北年丰村村民委员会3枚印章,并伪造部门文件,谎称涉案土地有林业用地和建设用地资质,骗取客户的信任。从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彭玉江等人将大棚全部租出,骗取常某等280余名事主5000余万元。
今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彭玉江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彭玉江无期徒刑,韩晓东有期徒刑15年,王彩艳有期徒刑10年,王敏有期徒刑8年,白文龙有期徒刑3年。
一审判决后,彭玉江等人提起上诉,市高院经审理终审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