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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

发布日期:2024-03-01 11:18|发布:中乡网|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市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

2月29日,市农业农村委消息,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同时,这些行为也在被禁止之列:

1、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2、禁止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

3、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

4、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市农业农村委提醒,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为巩固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成果,禁钓期间,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开展水陆联动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行动,聚焦涉渔餐饮市场等重点场所,长江干流支流等重点水域,强化执法检查强度频率,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重点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泥鳅钓”、潜水电鱼、无人机无人船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以更好维护良好禁捕管理秩序,确保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稳定恢复。

万州区:2月28日,万州区禁捕退捕办召集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万州海事处、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等部门,在中国渔政55199召开万州区2024年禁钓期联合执法座谈会,并开展联合巡航,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

合川区:2月29日,合川区禁捕退捕办召集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赵家渡水生态公园举行合川区2024年禁钓期宣传暨禁用渔具销毁仪式,并同步开展禁渔宣传、水上执法、陆上执法联合执法行动。

黔江区:2月27日,黔江区提前启动禁钓期护渔巡航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禁钓期前的窗口时间,伺机非法捕捞,今年区农业部门除了提前启动护渔巡航执法,还将8艘巡逻艇和冲锋舟部署到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多发水域,开展全天候巡查。

垫江县:2月28日,垫江县禁捕办召集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垫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垫江县2024年禁钓期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垫江县十年禁渔罚没物资销毁,随后开展禁渔宣传、涉渔场所检查、水上执法联合执法行动。

长寿区:2月28日,长寿区禁捕退捕办召集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长寿海事处、长航公安长寿派出所等部门,在长航公安趸船上举行长寿区2024年长江流域禁钓期执法启动仪式,并同步开展禁渔宣传、水上执法、陆上执法联合执法行动。

梁平区:2月21日,梁平区农业综合执法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前开展禁钓巡查,对准备垂钓的群众进行劝导,并宣传禁渔禁捕相关知识。

涪陵区:2月27日,涪陵区执法人员巡查乌江一带,看见有群众垂钓就立即停船,上岸宣传和引导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禁渔法规、规范休闲垂钓行为。

开州区:2月27日,开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禁渔巡航检查及3月1日禁钓期前垂钓宣传,接下来还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醒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禁钓期相关规定。

自然生态平衡和渔业资源,你我携手,共同维护!(来源:重庆发布)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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