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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主推“四个转变”

发布日期:2021-01-07 11:02|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效果、提高审批效率,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表示。

立法由建体系向重质量转变。加快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审议通过后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畜牧法、长江保护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统筹做好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立法协调,围绕重点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解决立法中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等问题,确保每项立法实用、管用、好用。

执法由建队伍向强能力转变。继续指导督促地方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工作重心转移到能力提升上来,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示范创建引领,完善执法制度,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尽快实现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指导督促地方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将执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既抓日常执法,又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长江禁捕、动物卫生、品种权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及时公布重大执法案例。

普法由广普及向重用法转变。制定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编印《农业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简明读本》。以宪法、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部省联动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解决法治建设在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培养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创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构建农业农村普法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讲学法用法故事”活动,评选优秀短视频并推广宣传,让法律在农村落地见效,形成农村普法新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行政许可由重审批向优服务转变。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快捷化。转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由审批供给模式逐步转变为需求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借鉴地方和自贸区的改革做法,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三减一优”常态化,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电子化审批。全面实施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第三方监督评价,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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