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11 09:26|每日农经网|admin
据了解,我市从5月中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林地行动”,重点打击在采矿、采砂、采石、房地产开发、水电开发等建设开发中发生的非法占用、毁坏林地行为;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级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区域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行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涉及的相关职务犯罪行为。
今年5月下旬,隆昌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贺某、倪某为获取煤矸石,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于2015年2月至4月27日,在隆昌县石燕桥镇油房村境内非法占用防护林地7.588亩。此案件成为我市打响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林地行动”中,我市各级法院将加强审判力量,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惩戒力度;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林业行政部门“行刑衔接”和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进行监督,并严肃查办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涉及的职务犯罪;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主力军,将全面出击,全力侦破查处一批毁坏林地违法犯罪案件。
(记者 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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