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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财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发布日期:2014-01-20 13:33|泰安日报|

 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加快建设公共财政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从村级基本保障入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推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村级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固基:提升村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开后,我市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农村公共产品初步实现了由农民负担向政府提供的转变。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建立了村级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因素,持续提高村级运转保障标准,提标经费由财政分级承担。2013年,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村(社区)基层党建相关经费保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补贴报酬。目前,我市村党支部书记的报酬全部实现乡镇以上统筹发放,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财政保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较早,2009年肥城市纳入全省首批试点,2010年起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形成了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企业赞助、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机制,破解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三年来,全市87个乡镇的2059个行政村,通过一事一议累计筹资13.01亿元,建设公益项目2791个,农民受益人数达到334.29万人次,既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扎实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2012年7月份,肥城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县之一,在294个村开展项目试点,占总村数的48.6%,试点村共投资6280.86万元。通过试点项目建设,加快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

  开源: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综合运用财政补助、投资补贴、政策激励等方式,加快建立村级经济发展扶助机制。市级财政每年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用于村级组织运转部分)中集中3647万元,按照大村5万元、中等规模村4万元、小村3万元的标准,着力保障1000个经济薄弱村的运转经费和干部补贴报酬。并且,自2012年起两年内,市级财政每年安排7400万元资金,县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共同支持1000个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同时,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对1000个经济薄弱村当年新增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自2012年起五年内全部用于支持村级经济发展。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撬动银行资本,支持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村加快发展。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作为母基金存入商业银行;银行按照至少5倍的比例发放贷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贷款利息由市财政贴息,从而形成与市委“20条意见”互为补充的扶持体系。

  解忧:推进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既着眼长远,加强农村债务管理,建立控债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又立足当前,想方设法支持基层化解存量债务,最大限度化解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制约。

  一方面,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先后两次追加我市化债补助资金1.52亿元,切实减轻了各县市区的财政负担。截至2011年6月底,全市共化解债务4.7亿元,提前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并于2012年顺利通过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中央考核验收。另一方面,启动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工作。2012年6月份,联合市农业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全市共清理核实债务23323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紧紧抓住纳入全省“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的机遇,坚持建设与维护并重、发展与改革并举,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和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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