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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线作用

发布日期:2013-12-23 16:31|池州日报|

近年来,池州市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线作用,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地生根,群众得实惠。

  村级干部当好民生工程“宣传员”,发挥乡村宣传主阵地作用。将民生工程专题作为选派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党校每年对村干部培训民生工程政策等相关知识。在村级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民生工程宣传栏,在主要路段、人口密集区制作民生工程宣传牌,设置宣传标语等。

  村组干部当好民生工程“运动员”,发挥村级在民生工程建设中主体作用。聘请村干部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等项目兼职协保员,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民生项目的正面效应。村干部配合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做好农村低保、医疗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计生奖扶等对象的入户调查、资格审查、公开公示等。

  村组干部、群众当好民生工程“养护员”,发挥民生工程积极效应。由村干部、退休老教师等为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场所管理员,对图书、设备、设施等进行管理维护。由村民组长或“村村通”公路养护员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村组公路进行保洁和养护。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根据村组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由村民组长或水管员负责养护。根据各地的特点,沼气网点服务网点采取由村委会、畜禽养殖企业、个体经营户、建池技工等形式领办,负责沼气配件销售及维修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规模较小的单村饮水工程,由村、组或用水户协会负责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确保效益持续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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