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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民生持续改善 制度建设是关键

发布日期:2014-03-05 16:04|经济日报|

    过去一年,我国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取得的各项进展有目共睹,我们每一个人都切实感受到了变化。民有所盼、政有所为,民有所呼、政有所行。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在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政府的积极回应中成为现实。

  每年两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都会成为热点。这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殷殷期望,也是对过上更美好幸福生活的真切企盼。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在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政府的积极回应中成为现实。

  过去一年,我国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取得的各项进展有目共睹,我们每一个人都切实感受到了变化。这一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仅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全年CPI温和上涨,不仅低于预期,更远远好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完成预期目标145%。民有所盼、政有所为,民有所呼、政有所行。异地高考破冰、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启动“单独两孩”、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统一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等等,从住房、医疗、教育到物价、就业、社保等,只要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都会成为政府部署和解决的重点。

  民生持续改善受益于党和政府坚持发展和民生优先的方针。去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重矛盾交织的错综复杂形势,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全年经济增长7.7%,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不错的成绩单。尽管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财政对民生的支出保证了刚性增长。诸如,去年医疗卫生支出8209亿元,增长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7亿元,增长14.6%;农林水事务支出13228亿元,增长9.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67亿元,增长21.9%;节能环保支出3383亿元,增长14.2%。民生保障的财政支出稳步增加,是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财政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成果。

  民生持续改善还得益于民生优先理念的“接力”。党和政府抓住与老百姓紧密相关的“心头”事,要尽快解决的、必须全力保障的优先去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解群众燃眉之急,为困难群体雪中送炭。不断织密教育、医疗、社保、社会救助等在内的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对多年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造成的空气、水、土壤、食品安全等影响人民群众最基本生存需求的问题,作为“短板”全力补上。“兜住底”“补短板”,解决最基本、最迫切民生问题,不仅是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满意度的必由之径,也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体现。

  保证民生持续改善,制度建设是关键。一年来,党和政府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反复强调“社会政策要托底”。不久前出台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保障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增量投入,以实现民生改善的可持续、制度化。包括社会救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必须具有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和待遇水平形成合理的预期。

  同时我们也应该理性地认识到,一切美好目标的实现都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切过高的承诺都是不切实际的、不可持续的。我们要根据国情做清醒的分析,特别是我们正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很大,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民生指标的一次次刷新,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个里程碑,也是我们所选择的“中国道路”的强有力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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