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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光: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发布日期:2020-06-12 10:24|来源:新华网|本网编辑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题:王晨光: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新华社记者孙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国抗疫有力,也为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只有筑牢坚实的公共卫生法律基础,才能最有效和最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这也是推动法治国家和健康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王晨光认为,随着全球化发展,人口愈发密集,人员流动愈发频繁,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不仅在过去,而且将在未来继续对人类社会造成威胁。

  因此,构筑一套完整的、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十分必要。这不仅能够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将此次疫情防控的经验转化为后事之师,通过建构完善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打造依法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长效机制。”

  “从今年到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9部相关法律,及时修补完善现有不足,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公共卫生体系提供坚实法律基础。”王晨光说。

  如何做到健全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王晨光认为,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统一协调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防范大规模传染病暴发风险要求我们系统化修订关于公共卫生体系的相关法律,而非零打碎敲、一个法律一个法律单独修改。”王晨光说,“除了传染病防治法,还有例如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都和传染病防治息息相关。只有系统化地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解决其中规定不一致、机制不协调的问题。”

  王晨光特别建议,我国仍需要完善新突发传染病的监测、疫情信息发布、预警等法律机制。“建议以大健康理念为指引,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实现常态化下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状态下的传染病防控机制的衔接和转换。应急状态下,我们有很多应急措施或者非常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依托于我们常态下的制度体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法律规定转入的应急状态。”

  此外,王晨光建议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从传染病预警到隔离措施,疫情防控的每一步都会涉及相关法律。”他说,“强化或细化法律专家咨询、专家参与决策的法律机制是当务之急。中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人才建设。他们既要懂我国国内的卫生法,也要精通国际上的国际卫生条例、世卫组织的有关规定,这才能更好地从法律层面上帮助中国和世界各国抗疫防疫,推动人类卫生健康发展体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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