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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8-06-13 11:20|来源:健康报|叶冬梅

特约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现场会上获悉,2017年广东基层医疗卫生诊疗人次占该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49.76%。截至今年4月,该省72%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所有一级手术和部分二级手术,76.90%的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能力,91.49%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药诊疗服务区,37.14%乡镇卫生院建成1个~2个特色科室;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在岗职工年人均薪酬比2015年增长22.6%。

近年来,广东省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17年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

该省各地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其中“花都模式”成为广东基层医改的模范样本。广州市花都区推行六大措施,实现基层卫生业务量、医疗质量、医疗人员待遇、群众满意度“四个提升”。一是实施“两自主一倾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自主确定提取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总量里按有关规定自主分配,灵活调整基础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并向临床一线和关键性岗位倾斜。二是开展“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工作,村民在村卫生站看病,只收1元挂号费,若需注射则另交1元注射费,药品及诊疗费全免,足不出村即可1元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三是强化“三医联动”,实施医保门诊统筹,村民在村卫生站就诊先行医保门诊报销,自付部分由区财政予以二次补助,降低村民看病负担。四是推进三级机构同步建设,乡医入编,镇、村一体化管理,村医到镇卫生院学习,镇卫生院派医生到卫生站轮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派出一名医务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区级医院派出一名医务人员到基层帮扶,规划3年内所有基层单位医务人员到区级医院完成一次轮训,实现“区医镇用、镇医村用”。五是落实四类投入,区财政将医疗投入分为医联体、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村卫生站等四大类投入,设立医联体改革专项补助支持医联体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六是实行5个统一,区人民医院联合区内1家二级医院及6个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形成机构、资产、业务、人事和医保资金5个统一管理的医疗集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的关键点。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基层能力建设项目。完善保障制度,建立稳定的基层卫生投入机制。落实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创新管理制度,下放“三权”,落实“院长办院”,保障“用人权”“做事权”和“分配权”,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确定工作目标和责任人,明确具体分工,把综合改革举措全覆盖作为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要部门协同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分级抓好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该省卫生部门将加强督查指导,实行隔月一次的工作台账报送制度,限制时间节点,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进滞后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向省委、省政府定时报送各地改革落实情况。(来源:健康报 周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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