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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今起办理

发布日期:2015-09-01 10:15|北京日报|admin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从今天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参保人员须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市医保中心介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个人结算账户为“医扣”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保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凡符合个人免缴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等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记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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