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05 17:03|中国广播网|
依照规定,对现户籍所在地属九龙坡区,曾在该区村卫生室连续从业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在2013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岗乡村医生均可领取补助。目前,该区领取补助的退休乡村医生共有277名。
据了解,补助由生活困难补助和医疗补助两部分组成,每月生活困难补助=(从业年限×定额标准600元)/139个月;每月医疗补助=从业年限×定额标准10元。按此标准,最多的每月可领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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