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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数据漏洞“薅羊毛”,代价很沉重!

发布日期:2021-05-14 09:54|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近期,一起大学生利用肯德基APP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骗取兑换券和取餐码牟利的案件在社会上引发关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徐某等五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2018年4月,在用手机在肯德基购物的过程中,徐某无意间发现两个“生财小门道”。一个是在APP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暂不支付,转为微信客户端操作,最后相当于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兑换券;另一个是用类似手段,分文未付骗取了一份套餐。

  乍看起来,骗取一份兑换券或者套餐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至于上升到犯罪和判刑的程度。但是,徐某在发现上述漏洞后,除了自己吃“霸王餐”之外,还将通过上述手法套取的套餐产品在线低价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同时,他还将上述手法当面或通过网络传授给丁某等四位同学。截至同年10月案发,徐某、丁某等五人的行为共给肯德基造成20余万元的损失。

  从法律层面来看,徐某等人的行为首先属于诈骗。当其在微信客户端对兑换券进行退款操作后,该兑换券便立即失效,其所对应的一切权利也随之取消。徐某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仍然在APP客户端进行操作重新获取兑换券或者取餐码,而兑换券和取餐码都是可以用于消费的财产凭证,徐某等人实质上是在以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肯德基的财产。

  如果徐某仅仅是骗取一份兑换券或取餐码,虽然行为性质上属于“诈骗”,但倒也不至于构成“诈骗罪”。问题在于,徐某不仅自己骗吃“霸王餐”,还大量套取肯德基的兑换券和取餐码出售给他人,仅徐某一人就给肯德基造成了5.8万元的损失,这便达到了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成立所要求的“数额巨大”的门槛,构成了刑法上的诈骗罪。他还将作案手法教给丁某等人,于是又构成了刑法第295条的传授犯罪方法罪。

  值得重视的是,本案并非个例。在当今电商高度发达的背景下,许多商家为了促销或适应多渠道销售潮流,设计了复杂的销售、促销或打折规则,其中难免出现一些商家自己也意想不到的漏洞,许多“精明”的消费者或“黑产”“灰产”组织便利用这些漏洞“薅羊毛”。然而,许多“薅羊毛”的行为其实都游走在犯罪的边缘。近年来已经发生了诸如“利用航班延误险套保”等影响较大的“薅羊毛”事件,都涉嫌犯罪。

  作为普通消费者,利用商家的优惠是无可厚非的,但利用商家的漏洞“薅羊毛”则是不可取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不该拿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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