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04 16:46|海外网|
没有畅通的上升渠道,发展空间窄;待遇低,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工作条件差,干事缺乏激情;拿着同样的工资,却干着比别人更多、更难、更杂的事,这是当前乡镇干部工作情况的真实写照。与此同时,那些接近权力中心的单位,它们的某些干部,相对来说干的工作较为简单,却享受着较好待遇,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让我们不禁反思,当前的干部选拔标准是不是“生病”了?
2013年7月5日,一则副镇长辞职的消息串红网络,四川泸州市某副镇长由于不堪工作压力,主动提出辞职请求。他在网上发了一篇辞职感言,自称任副镇长两年来,每年平均有4个月在维稳,工作压力大,收入低。领导干部尚且如此,一般工作人员的情况更可想而知,更为糟糕的是,他们的晋升空间受到了限制,一些地方还频频从县直部门“空降”干部,客观上将乡镇干部上升空间进一步挤压,个别地方,乡镇正职从县直单位下派比例达到70%以上,而直接从乡镇副职提拔的还不到补缺比率的30%。
对此,难道我们就真的束手无策吗?其实不然,近年来,部分省区市已出台政策,拓宽乡镇干部选拔使用渠道,比如四川就专门出台了规定,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从发展空间层面给乡镇干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目前,中央已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各地在干部选拔时优先照顾有基层工作背景的这部分群体,其中,有乡镇工作经历者在晋升某些岗位时更是占有绝对优势。在笔者看来,各地政府当前的干部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都还有很多需要调整的地方,特别是要保证干部晋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同等的条件下,一旦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不仅会导致牢骚、抱怨增多,更会打击那些尽心尽力办事、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对事业的热情和激情。所以,“治愈”当前的干部选拔标准,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已势在必行。(李小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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