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04 17:54|羊城晚报|
揣着泛黄残缺的有罪判决书讨清白十多年,白春荣终于等来了一份无罪判决
25年前,当时33岁的白春荣被指控偷了价值4000元的布,被从严处罚判了有期徒刑8年;25年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她无罪,白春荣终于讨回了清白。
4月2日,白春荣从北京赶到了佛山,向佛山中院提出了共计357万元的国家赔偿。同时,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相比起金钱上的赔偿,她更需要的是一声“对不起”。
60岁的白春荣满头白发,脸上皱纹密布,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许多。
4月2日这天,她再次回到佛山,一个25年前她蒙冤被判有罪的地方。
时间回溯到1988年。在辽宁做布匹生意的白春荣经常会到当时的佛山市南海县西樵镇官山墟登山大道的布匹市场倒腾一些布匹。
她回忆,当年10月27日,她在西樵布匹市场1号铺买了些布匹后,觉得天色太晚,便将布匹存放在1号铺,打算先休息一天。翌日,她碰到一个老乡,这位老乡主动跟她提出,可以便宜点将一些搬不上货车的布匹卖给她,觉得价格的确很优惠,她便买了下来,并将这些布一并存放在1号铺内。
存放好布后,白春荣说自己再次去其他店铺挑选布匹,却忽然间听到很多人叫嚷,还看到不少人围到了1号铺里,还有治安员跑了进去。因为觉得奇怪,她也走向1号铺,没想到就被治安员抓了。
原来,当时有人报案说丢了布,白春荣被认为就是那个贼。1989年7月28日,当时的“南海县人民法院”判她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8年,她不服,提出上诉。为了讨回清白,她甚至找来了北京的一名法学教授为她打官司,力陈案件中的种种疑点,可是1990年3月28日,佛山中院终究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从此,白春荣的人生被改变。
1996年2月8日,白春荣受了七年零三个多月的牢狱之苦后,终于刑满释放。
从1995年至2012年,白春荣提交给法院的再审请求以及提交给检察机关的抗诉申请,先后五次被书面驳回。
多年后,白春荣终于迎来了转机。
今年3月11日,案件的再审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法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当庭宣判白春荣无罪。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完全让白春荣不知所措,她说她眼泪一直无法抑制地往下流,然后猛地离开了座位跪在地上,口中不断重复着一个词:“谢谢、谢谢……”
“与法院、检察院打了交道这么多年,我的确是感觉到国家的法治一直都在进步着,我很感谢这一代的法官跟检察官,他们终于正视了法院曾经犯下的错误,终于肯把我当成是一个人看了。”白春荣感叹说。
这次,白春荣回来是申请国家赔偿。对于357万元的金额,她说是律师帮忙算出来的。“我们家现在在经营牛仔裤的批发,其实生活还不错的,国家赔偿方面合理就行,我更在意的是如何帮我恢复名誉。我想让老家的人都知道,我是做生意的,我不是‘盗窃犯’。另外,我还想这个案件以前的公检法的办案人员能够出来给我说一声‘对不起’。”白春荣说。(记者黄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