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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贵池涓桥司法所千里维权 法律援助工亡农民工家属获赔偿

发布日期:2024-07-04 17:56|发布:中乡网|

        中乡网贵池讯 近期,贵池区涓桥镇叶管村的村民管某某来到涓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工作人员哭诉:自己唯一的儿子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一建筑工地上发生意外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后医院专家宣布已经脑死亡无继续治疗价值,关于其子工亡等善后事宜,由于管某某文化程度低,家庭条件差,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管某某还讲述了自己中年丧妻,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如今生活逐渐向好,没想到又发生这么大的事,不知如何是好。工作人员听完管某某的哭诉后,一方面尽力安抚管某某情绪,力劝其必须保持冷静,坚持理性维权。一面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涓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当即安排工作人员为管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工作人员向管某某简单了解案情后,当天就会同管某某户籍所在村委会干部赶赴浙江。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展开工作,在调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搜集证据后,与建设单位和用工方座谈协商赔偿事宜。用工方开始闭口不谈赔偿,只是与建设单位就事故责任问题推诿扯皮,建设单位出面后也只是表示愿意与用工方一起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一定比例责任。“此次事件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用工单位、建设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赔偿主体应积极面对。”工作人员有理有据的陈词,获得了用工单位、建设单位的认同,为促成纠纷早日化解打下了基础。
       调解中,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死者死因定性为工亡,并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建设单位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基于此,工作人员认真分析案件利弊,据理力争。同时,建议从人文帮助和维护劳动者尊严的角度出发,考虑死者的农村家庭实际困难,真心体恤死者家属,适当的提高补偿数额。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和分析,工作人员向用工单位、建设单位讲述了管某某的遭遇和处境,经与用工单位、建设单位数次交涉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建设单位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人道主义补偿等共计一百万余元。
      目前,管某某已按照协议约定领到了赔偿款,此次千里维权历时三天,危难之时显身手,群众非常感激。“遇到困难才让我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才是我们老百姓最大的靠山!”管某某感动地说道。法律援助这一惠民服务切实充分维护了管某某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他争取到了足额的抚恤金,使管某某得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文章来源:安徽省贵池区涓桥镇 吴磊供稿)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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