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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

发布日期:2020-12-23 14:23|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制图/高岳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本报通讯员 朱彬彬

  贵州省贵阳市是全国度假旅游城市,有“林城”之美誉。

  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案件36件,侦办涉恶集团案件77件。

  1992年出生的龚某友,在2011年曾因犯抢劫罪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5年7月30日刑满释放后,龚某友不思悔改,与同为刑满释放人员的被告人赵某龙、朱某跃等纠集在一起,在云岩区茶园村附近实施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为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龚某友先后发展李某、杨某勇等人加入该团伙,并通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绑架、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控制了云岩区茶园村及周边酒店的卖淫交易,逐步形成了以龚某友为组织者、领导者,具有明确分工和组织纪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5年7月以来,该组织采用暴力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20多起违法活动,非法敛财40多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团伙被一网打尽,龚某友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7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不等刑罚。

  村内工程外人不得插手,长期把持村“两委”,侵占集体资产,敲诈勒索村民财物……2018年12月28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祥涉黑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15年不等。

  时间回到2001年,陈某祥先后担任清镇市百花社区鲤鱼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仗着家族势力,陈某祥伙同袁某军、袁某伦等人欺行霸市、随意打骂他人,影响极其恶劣。

  2010年12月2日鲤鱼村王关组选举村民小组长,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陈某祥伙同袁某军等人借故殴打村民樊某以震慑村民,导致部分村民不敢参选。自此,以陈某祥为首的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形成。

  其后,随着清镇市经济建设发展,清镇职教城开建。鲤鱼村成为清镇职教城东区核心区和未来城市中心,多所职业院校及商业楼盘项目陆续落地开工建设,在陈某祥的指挥、策划、协调下,该涉黑组织以“失地不失业,失业不减收”为借口,通过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挡工堵路等手段,威胁、恐吓项目施工方,获取非法利益。

  该涉黑组织长期盘踞鲤鱼村,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工程建设项目推进造成严重阻碍,严重破坏清镇市经济建设投资环境、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陈某祥等人被判刑以后,鲤鱼村村民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据了解,为坚决打掉伸向基层党组织中的黑手,贵阳市委组织部还开展了黑恶势力侵蚀重点村和基层组织集中专项整治,重点协调指导“打”“治”“建”衔接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村“两委”人员背景联合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立即进行调整撤换。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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