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10 15:37|庆元新闻网|
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乡村法律顾问”人员由执业律师(包括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从2009年开始,县司法局初步建立了为期三年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先后与全县353个行政村(社区)签订了乡村法律顾问合同,积极打造“一村(居)一顾问”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免费为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叶学荣是一名执业律师,已经当了濛洲街道濛洲、玉田、同济、洋墩4个社区2年多的法律顾问。他告诉记者:“以前法律服务对很多农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事物,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就是让普通百姓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2012年底,县司法局启动了第二轮乡村法律顾问签约工作,组织浙江百山祖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天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县濛洲法律服务所和松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目前,全县35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齐乡村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覆盖面100%,在全市率先实现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通过签约的形式,委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免费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实现‘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受法律服务’,以满足农村地区对各种法律的需求。”县司法局法管科工作人员林波说。
为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最大效能,保证法律服务质量,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出现,县司法局建立了农村法律顾问定期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工作情况交流、工作日志等工作制度,并对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
法律顾问不仅是村民的好朋友,还为他们送去了“精神食粮”。“2013年,司法局组织乡村法律顾问编撰《农村法律顾问手册》,通过以案说法、法律事务问答等形式解读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运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林波说。
乡村法律顾问活动开展以来,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畅通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渠道,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修订涉法文书150余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处理群体纠纷27件,参与调解纠纷168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7件,代理诉讼案件125件,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43件,使4起集体访案件得到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