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7 11:08|发布:中乡网|
2月26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已经发布,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要求,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重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4.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9.9亿立方米。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还要求,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功能互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努力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批复特别指出,《规划》是对重庆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来源:重庆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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