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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系统部署 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提速

发布日期:2024-09-11 10:18|发布:中乡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在9月10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党的二十大提出,“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作出部署。《意见》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务院在对外贸易领域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对新形势下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的全面、系统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唐文弘指出,当前,全球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合作深入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不断加快,服务贸易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

  他给出几组数据:据世贸组织统计,2013年至2023年,全球服务出口年均增长4.9%,约为货物出口增速的两倍,服务贸易占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增加到四分之一。我国将服务贸易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2023年全国服务进出口6.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规模创历史新高。改革开放刚起步的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只有40多亿美元,到2023年已达9331亿美元,是改革开放之初的233倍。

  唐文弘说,《意见》在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完善支撑体系五个方面,提出了20项任务举措、70多条具体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突出”。

  第一,突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和制度集成。国务院自2016年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探索服务贸易管理模式、开放路径和政策体系,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意见》总结提炼出新形势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框架,全面强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开放的制度设计和部门的协同创新,实现服务贸易创新提升。

  第二,突出高水平开放,完善服务贸易开放制度体系。《意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首次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对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作出比较全面的安排,明确在全国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加强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首次聚焦服务贸易对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境安全高效流动作出比较系统的安排,提出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同步推进要素流动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边境上”开放与“边境后”准入相衔接,着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三,突出高质量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贸易覆盖面广、涉及行业领域多。《意见》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广泛听取经营主体意见,提出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的方向和举措,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

  第四,突出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协同发展合力。《意见》针对服务贸易发展特点,提出加强部门横向协作、央地纵向联动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创新支持政策,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梳理解决服务贸易领域的堵点卡点问题,细化完善财税、金融、保险、人才等政策,支持推进重大改革事项。进一步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同时强化区域发展协同,促进东中西部资源要素高效合理有序流动。

  对于接下来的安排,唐文弘表示,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持续以高水平开放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进出口更加均衡发展,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政策和制度环境全面优化。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晓东   责编:徐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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