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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继续扩大农村信贷抵质押物范围

发布日期:2015-03-05 10:48|中国城乡金融报|admin

  2月27日,农业部牵头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座谈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指出,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围绕现代农业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创新金融保险服务,继续扩大农村信贷抵质押物范围,构建多方共赢的金融支农协作新机制。

  韩长赋指出,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处在由分散小农生产向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加快转变的新时期,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日益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还不能得到有效满足,需要下工夫逐步破解。农村金融方面,破解农民信贷难题一方面要继续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要开展多种方式的农业融资担保。农业保险方面,重点是针对新型主体需求,提供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服务。

  韩长赋表示,金融支农需要农业、财政、金融部门通力合作。各地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录,配合搞好信用评级,为金融机构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表示,人民银行将继续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支农力度,深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表示,银监会将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好现有各项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和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不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保监会将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目标价格保险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创新银保合作机制。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张岩松表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和保险保费补助政策,扩大贷款贴息范围。

  会上宣读通过了《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主要锁定在农业部与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以及11家金融机构未来共同推进金融支农的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开展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试点、加快推动农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着力完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服务、构建农业部门与金融保险管理部门和机构紧密合作的新机制、共同推动出台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农的重大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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