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03 16:47|泸州新闻网|
在会上,来自各县区金融办、两类公司的代表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就防范两类公司违规经营风险进行了探讨。
会议讨论通过了《泸州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联席会议成员自律公约》,同意经修改完善后于2014年4月起正式实施。该《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将为保证泸州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泸州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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