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农村信贷 >

银监会: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

发布日期:2014-03-06 17:27|中国证券网|

     严格限制大中型商业银行现有乡镇网点撤并 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农信社、村镇银行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苗燕)银监会今天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4年,在保持合理信贷投放总量前提下,要继续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信贷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

  《通知》强调,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县域网点,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拓展乡镇服务网络,严格限制现有乡镇网点撤并,适度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建立专门机构和运营机制,建立符合涉农业务特点的决策审批流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向“三农”业务倾斜。

  《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农村信用社。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提升民间资本股比,壮大支农资本实力。同时,健全面向“三农”的公司治理和运行机制,指导商业银行在董事会下设立“三农”委员会,增强对服务“三农”发展战略的引导和强化作用。此外,《通知》也要求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机构重组改造,适当放宽持股比例要求。

  不仅农信社将鼓励社会资本入股,银监会也将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对村镇银行的参与度。《通知》指出,要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坚持股东本土化和股权多元化,坚持经营的专业化和服务的差异化、特色化,按照有利于强化社区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原则,优先引入当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此外,《通知》表示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县域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