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31 19:32|台海网|
上周五,海沧区东孚镇后柯村村民林先生从市国土房产局海沧分局领到这份期盼已久的“大礼”。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试点农村房屋融资抵押登记备案,使得农村房屋从死资产变为活资本,有助于发挥其资本增值应有的效应,促进农民创业增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精神的具体举措。首批选定了集美灌口镇、海沧东孚镇、同安大同街道、翔安马巷镇等四个镇街作为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的试点,试行期至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