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15 15:21|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2月1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同时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名单显示,第二轮“双一流”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
新一轮建设新增35个建设学科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称,新一轮建设中新增了35个建设学科,其中包含7所新增建设高校(均为地方高校),7所高校共涉及8个建设学科;同时在国家急需领域特殊支持布局新增6个建设学科。
对比名单发现,新增的7所建设高校及对应建设学科分别为:湘潭大学(数学)、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首轮建设中16个学科被公开警示
首轮建设中16个建设学科被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包括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药学学科等。
“动态调整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机制。”昨日,洪大用称,首轮建设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建设目标,但实际建设时间还不长,有些学科因各方面原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其他同类建设学科,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相对靠后,为激励督促,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
“相关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洪大用称。
若干高校已逐步跻身世界一流行列
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昨日,洪大用称,经过努力,到2020年底,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一批学科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量子科学等一些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高质量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体系正在形成,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洪大用强调,既要充分肯定首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也要充分认识到“双一流”建设进展成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相匹配,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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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区分A类B类 “双一流”重在“建设”
与首轮建设名单相比,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再有“A类B类”的区分,统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
对此,洪大用解释称,从首轮建设情况看,一些建设高校对“双一流”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理解还不到位,本来“A类B类”是分类建设的概念,但是在高校建设实践中就产生了对“身份升级”“升格”的追求。“把精力放在扩张规模、追逐升级上,这背离了‘双一流’建设特色发展、内涵建设的初衷。”
洪大用强调,“双一流”重点在“建设”,学科为基础,而不是人为划定身份、层次,派发“帽子”,更不是在中国高校中划分“三六九等”。新阶段“双一流”建设应当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淡化身份色彩,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引导各高校在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
北大、清华获“双一流”学科建设自主权
记者注意到,名单中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建设学科。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为稳妥开展自主权扩大的工作,先行赋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校学科建设自主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深入实施“两校一市”综合改革(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上海市的教育综合改革)以来,两校获得中央及地方巨大的资源政策投入,改革基础好,综合各方评价首轮建设成效突出,两校率先深化改革、早日登顶世界一流能够起到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
“扩大学科建设自主权在本质上是压任务、担责任,为的是更好地激发高校的建设活力,而不是给高校分层,也不是贴标签。”上述负责人强调。据悉,三部委将在后续建设中,陆续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的自主建设学科的权限。
解读
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如何开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根据2021年3月三部委发布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在各建设高校开展自评总结基础上,三部委基于“双一流”建设监测情况对建设高校及学科建设成效开展了“背靠背”式的定量分析,并组织专家开展了定性评价。随后,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视角,综合呈现了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成效。
洪大用指出,评价结果在呈现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定性描述与定量数据相结合,不把“帽子”和论文数量等作为监测点,并有充分“留白”空间,高校可将特色成效写实性描述。同时,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关注代表作质量、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成果情况等,重点考察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投入、社会服务贡献。把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设置认定条件,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三部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经过“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重点有哪些?
教育部明确了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重点。其中提到,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培养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复合型工科人才,积极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等。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