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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试点农业补贴三合一

发布日期:2015-06-12 09:18|每日农经网|admin

  近日,笔者从宜宾县农业部门获悉,该县从2015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指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80%用于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已改为畜牧养殖场的耕地和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指连续两年以上未耕种任何作物的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是指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20%,以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以支持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多种补贴方式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原则。

  根据政策规定,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20%将由县政府统筹,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全县用于补贴农户的资金量将减少,所以发放到户的补贴将有所减少,但每亩耕地的补贴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是一致的;农户在6月12日前如实向村委会申报承包经营权证现有耕地面积,填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登记表》),经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乡镇审核、汇总、公示后,报县农业局审核汇总。县财政局根据现有耕地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于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 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该县还进一步完善监督和处罚机制,要求农民如实申报现有耕地面积,对骗取、套取农业“三项补贴”的补贴对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农业“三项补贴”和其它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李林 龚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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