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07 14:24|右江日报|
该县出台的《田东县党员干部学廉考廉制度》明确设立县、乡两级“廉政课堂”。县本级在县委党校设立“廉政课堂”,凡在县委党校举办各种干部培训班(含村干部培训班),都开设一个课时以上的廉政教育课,由县委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授课;各乡镇在本乡镇党校设立“廉政课堂”,ÿ年至少开办一期以上,由乡镇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授课。全县机关、事业单λ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ÿ年至少参加廉政知识学习一期以上,学习情况作为干部个人当年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规定今后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在对考生进行笔试的基础上,增加廉政知识考试。廉政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是干部履行领导岗λ工作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笔试内容中,廉政知识要占10%以上比例,廉政知识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将学廉考廉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把廉政教育的“软”任务转化成了“硬”制度,填补了制度的空白,从而形成了党员干部任前“学廉考廉”、任时“话廉警廉”、任后“述廉晒廉”的制度链,真正把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