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江苏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扬州市环保局局长(被查时任职,下同)金秋芬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初步统计,金秋芬系今年以来,被中纪委、省级纪委通报的第12名被调查女性官员。(6月16日,新京报)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权与色,对于官员来说,是一道永恒的防线。随着女性职务犯罪的发展与变化,“色诱”已成为女性职务犯罪的一个特殊腐败标签,广受诟病。恰似凤毛麟角的女干部因贪腐折翼政坛,不得不让人惋惜和无奈。笔者试问,岂能容忍女官员“色诱”谋权?的确值得深思。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席卷神州大地,打“老虎”、拍“苍蝇”的重拳深击各个组织层面,不论官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在法律面前永远没有特殊的公民,这些举措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确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由于腐败积习已深,女官员“色诱”谋权现象轮番上演,搅乱了官场清风正气,让反腐形势变得严峻和复杂。
当下,女官员“色诱”谋权之所以引发热议,主要在于女性作为“半边天”,更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不少地方,上级官员“深入基层”,至少在佳肴丰盛的饭局或检查工作之余,下面多半会安排美女出面接待,不让领导感受孤单的。这就给“以色谋权”的女性预留了很大的政治钻营空间。而某些贪财好色的官员,则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事业,竟然作为自己嫖娼的筹码。
“色字头上一把刀”。显然,“以权谋色”和“以色谋权”一直相辅相成。男贪官多以权谋色,女贪官更多的是以色谋权。女贪官为了一己私利,“以色谋权”,把牺牲色相作为得到权力的手段,这种交易手法是可耻的,令人可憎。然而,当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应该说,更为可憎的,是与她进行权色交易的各级领导们,是他们的色迷心窍,才给了“以色谋权”者营私舞弊的机会。
笔者呼吁,岂能容忍女官员“色诱”谋权!尽管女贪官自身的道德失守是其性贿赂的主因,但也不可否认,社会权力结构的性别不平衡是性贿赂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封堵“色诱”谋权渠道、净化女性从政环境就显得尤为迫切。只有从根本上遏制权力腐败,建立一整套便利、管用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有效规避影响廉洁从政的所谓“性别弱点”,使女官员不再上演“色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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