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3月21日的村干部勾结建筑商纵火造成1死3伤的案件震惊了社会。据新华社报道,杜家疃村本届村委班子于2011年3月选举当选。李国良等村民反映,村里选举存在贿选,当选村干部要靠“买票”。多位村民指证,2011年的选举,村主任选票每张约1000元钱,杜群某总共花了30多万元。(网易新闻 3月27日)
为当一个村主任,竟然下如此大的本钱。这其中隐藏的深层次问题,是值得各地基层地方政府认真反思的。村干部,作为基层党组织中最低一级的“官”,为何也变成了一块让居心不良者垂涎的“肥肉”,这其中的利益从何而来,而其中的监督监管又到哪里去了?
山东平度村杜群山一案,用一死三伤的惨痛代价揭开了这块最贴近群众的疮疤。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各地方都将加快新农村建设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中,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尽快带领广大农民兄弟致富增收,各地政府都积极的为新农村建设争取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尤其是近年来城镇化发展的加快,农村土地征收使用问题也成为了开发商关注的问题。而在这一系列的发展过程中,也隐藏了一系列的利益链条。一些居心叵则之人,看准了这块肥肉,千方百计的爬到村干部的位置上,利用手中那一点小小的权力,剥削民脂民膏,吃拿卡要,对各项惠农款项巧立名目克扣截留,和开发商搞利益勾结,不维护乡亲父老的权力,反而以损害群众利益为手段获得自己的不法利益。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出了要严厉带这些城狐社鼠,更应该追究上级管理部门在村政务、财物公开工作和项目引进招商审核管理过程中的缺位之责。
另外,更让笔者感到痛心的是,杜群山之流之所以能够获得权力,其中极其重要的原因来自于当地村民对手中选举权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这三十多万的贿选钱,并不是送给了上级领导,恰恰是送给了能够赋予他权力的村民手中,而且还被接受了,这反映出了当前我国普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仍需加强。
当然,我们并不能把责任完全归咎于村民,而是应该思索如何加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如何完善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只有扎进了制度的藩篱,才能避免如杜群山一类的城狐社鼠钻空子。杜群山一案已经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法治工作敲响了警钟,但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要再次上演。
作者: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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