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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批评”真能“一劳永逸”?

发布日期:2014-03-26 17:10|本站原创|

 

京华时报讯 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的吴先生,今年1月份到当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被该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长焦延军辱骂5分多钟。吴先生用手机拍摄下这个过程,并向当地法院做了反映。但到目前,焦延军仅受到院长的“严厉批评”。(腾讯新闻   3月25日

莫名其妙的惹上官司,莫名其妙的被辱骂5分多钟,是这位吴先生近一年来最为郁闷的事情。因为26头牛寄养在朋友家的财产被查封,吴先生为自己财产讨公道的时候却被法院“如此对待”,直至视频曝光,这位辱骂官员也是被领导不痛不痒的“严厉批评”。此时,让这位当事人吴先生有苦难言。

对于此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护短心理”。作为同僚,上下级关系,互相融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事无可厚非。但是因此而公私不分就值得令人谴责。况且,事发地点不是一般的单位,而是为民服务,执法为民的法院,那么更应该把握好法律的标杆,公事公办,而不是一骂了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因此而“一劳永逸”,企图蒙混过关。

深挖此事件,两件事需要改正。一是公检法机关对待民众的态度还需改进。政府机关应牢记是人民的公仆这一职责,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习,做到“微笑服务,阳光服务”,从态度上首先要得到民众的认可。二是财产保护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当事者财产与他人财产划分要明确,不能因地置产、因时收产。对于财产的私有制划分应该更为细致明确一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财产所有权。

其实,百姓的要求很简单,只要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交还他们应有的财产,这样就够了。但是有些地区的政府机关往往会把此复杂化,反而“藏着掖着”进而产生了恶果。因此,阳光执政放能“一劳永逸”,“严厉批评”只是饮鸩止渴。

 

作者:郑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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