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27 11:14|本站原创|
据报道,近10年内出现在媒体视野中的涉案金额上千万的贪污腐败案中,科级和科级以下的官员至少有17个,其中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祸患积于忽微,为何这种“小官大贪”的现象愈演愈烈?
其一就是法制监督不力,缺乏监管是助长他们滋生蔓延的一大动力,所以必须加大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起到防范于先的作用,又能惩治违法犯罪,起到惩戒于后的作用。"小官"虽然职务和级别低,但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任其繁衍发展,必将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无可挽回、无法估量的损失。
其二就是制度存在漏洞。首先是管理漏洞,个别案例中甚至出现了一把手对小科长所作所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家底;其次是财政金融漏洞,一个小小的科长居然可以越过领导调动很大笔资金,中间应有的程序完全没有,审核规则也形同虚设。
其三就是小官背后隐藏的势力。小官员看似能量小,但却不能忽视,这种人往往会被忽视,没有引起重视,即使有点小问题也被上面的隐藏势力给遮掩过去,更容易滋生腐败。
因此,要杜绝反腐根源,不仅要从所谓的“大官”,更要密切注意“小官”,尤其是个别掌握实权的“小官”, 要预防"小官大贪",要把对中层干部,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放在一个重要位置,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从制度上、从管理上、从源头上扎紧"篱笆",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辽宁大连 陈西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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