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01 13:20|河南日报|
目前,河南省所有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都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875人,总人数位居全国前列,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0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记者从12月6日召开的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备受社会关注。
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11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短短几年,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时期3个省辖市、21个县(市、区),发展到覆盖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875人,累计解除矫正22204人,在矫40671人,总人数位居全国前列。我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07%,低于0.17%的全国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属于社会化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工作重心在社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全省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75个,教育基地60个,社区服务基地230个,管理教育服务中心3个。今年以来,共组织劳动技能培训7127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11219人次。
副省长李亚参加了当天的会议。他要求,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社区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和“雨霁”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帮扶活动,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措施,切实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社会温暖,增强回归社会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