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昨天回复《政协提案第4169号 关于加快农村公路立法的提案》,提出已经和正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加快制定农村公路法律法规。据悉,在全面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农村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修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拟于年内发布。回复全文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96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4%,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00%和96.69%,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02%和95.37%,全国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97.5%,基本实现了“有路必养”,优、良、中等路率比例达到80.7%。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的快速改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十多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成绩,要求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去年9月,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是总结成功经验提出的,要求我部继续努力,认真落实,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我们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根本遵循。我部深入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将多项农村公路政策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相关文件,出台了部令《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等,每年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现场会进行部署。杨传堂书记、李小鹏部长等部领导多次带队调研农村公路发展问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建设质量年”“管理养护年”“四好农村路”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路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在一些地方,也确实存在您提出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不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未建立、村道路政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已作为“十三五”期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关于加快制定农村公路法律法规的问题。我部已经和正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一是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旨在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全面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农村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组织修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拟于年内发布。三是正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修订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考核保障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部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公路法》的修改建议,积极推动《公路法》修订工作,完善有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为促进农村公路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