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农村低保惠民生 夯实工作兜底线
发布日期:2017-07-21 16:04| 巢湖市人民政府|中国乡镇网
今年以来,巢湖市不断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强化信息核查手段,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健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截至6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770户次9482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2627.6608万元,月人均补助235元,有力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依据《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做到乡镇(街道)入户调查率100%,市局不低于30%。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议,实行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低保政策的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社会化发放,规范资金统筹管理,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专户及时打卡发放到户。统筹使用各级资金,及时将本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今年上半年,中央、省、合肥市及巢湖市财政共下拨316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发放2627.66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核查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截至6月,我市农村低保新申请对象中,因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条件而不予审批共12户,做到了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同时定期从相关部门调取相关数据,对今年以来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共计209户496人停发低保金,确保了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实现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系统信息共享。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制度和信访举报制度。完善低保长效督查管理机制,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今年1-6月,共将 97户、18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贫困对象的生活困难,实现了政策性兜底保障。(巢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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