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07 11:10|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李琴
“我是一名被拐儿童,出生于1990年左右,在1996年被拐卖到河北邯郸……”近日,一名叫“杨妞妞”的女子的寻亲视频引发关注。5月4日,杨妞妞表示已联系到在贵州的姐姐,正准备进行DNA比对。令人遗憾的是,杨妞妞的父母在其被拐后没几年,因为承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已经相继去世。现在,杨妞妞最大的愿望就是人贩子早日被抓住(5月5日红网消息)。
杨妞妞的遭遇让人唏嘘不已,而她9年寻亲的努力最终没有白费,还是得益于现代科技手段带来的便捷:自2012年自己初为人母后决心寻亲,到2013年在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登记,再到近日的视频寻亲……
最本真最强大的寻亲动力配以新科技的助力,终于使杨妞妞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日渐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对个人信息的非法采集、买卖或侵犯,背后几乎总是伴随着非法利益的驱动。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高科技发挥出怎样的作用,关键在于使用者的目的和方式。信息如果能被依法采集、科学利用,对于像杨妞妞这样的被拐卖儿童,无疑又是巨大的福祉。在此,期待有关部门继续强化个人信息的合法采集、利用,建立更完备的数据库、更便捷的寻亲平台,打造更强大的办案利器,进一步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子欲养而亲不待”,找到原生家庭后,杨妞妞在朋友圈发的这句话,道出了内心的无限痛楚。
读了这则新闻,笔者别有一番感触。也是在这个“五一”期间,就在笔者身边,发生了一件让人揪心的事:笔者的堂弟从小是抱养来的,在悉心服侍并送走了卧床八年的伯母之后,堂弟也启动了他久埋心底的寻亲之旅。近日,已经40岁的堂弟按照伯母临终前提供的线索找到黄河边的一个村子,才知道“中间人”已经作古,线索又断了。通过微信,他给我发了一张怅望黄河的背影……
谁的人生经得起被如此残忍地割裂,谁又有权利这么做!从杨妞妞和笔者堂弟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性中宝贵的执著和善良,但这样的惨痛遭遇和心灵折磨,本是他们的人生不应当承受的啊!
我国刑法第241条原来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2015年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此种情形排除,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就一律入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修改对于堵住拐卖行为的需求端极为重要。在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的同时,也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强化对合法收养等民事程序的服务和监管,切实改造民间抱养、过继等传统习俗,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实现移风易俗,这同时也有利于彻底铲除拐卖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
期盼在法律和科技手段的强大助力下,“天下无拐”的愿望能早日实现。(柴春元)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