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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司机遭挡道后被逼下跪“赔礼”

发布日期:2021-01-27 09:52|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客车司机遭挡道后被逼下跪“赔礼”

  湖北监利警方打掉一涉黑组织 27名成员均获刑

  “还不快给赵老太爷下跪赔礼!”

  见一支送葬队伍迎面走来,客车司机沈某便按了一下喇叭,示意对方靠边行走。没想过,送葬队伍中冲出几个人,将沈某拖下驾驶室架到棺材前,厉声呵斥要求其下跪“赔礼”。沈某见状,慌忙双膝跪地,连磕了3个响头。

  这一幕,几年前发生在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二中路段。原来,当天是“赵爷”赵某清的父亲出殡。

  私自组建地下鞭炮稽查队、组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根据荆州市公安局异地管辖通知,监利市公安局介入侦办,赵某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画皮被逐渐剥开。

  近日,监利市公安局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了案件侦办详情。

  组建地下鞭炮稽查队

  1989年12月,赵某清退伍后被安排到峰口镇供销社工作。1999年6月,他被提拔为镇供销社主任,前途可谓一片光明。但随着利欲膨胀,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2002年6月,赵某清注册成立洪湖市玉龙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网罗社会青年白某等人充当帮凶,扩充势力,意欲垄断当地烟花鞭炮市场。

  为防止周边县市的鞭炮进入洪湖市场,赵某清私自组建地下鞭炮稽查队,为队员购买专用服装、装备和车辆,并伪造湖北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证,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文书,组织稽查队以执法的名义到洪湖市各个乡镇代销店巡查,净化市场。一旦发现该店销售玉龙公司以外的鞭炮,轻则没收带走,重则殴打店主或勒令关门。

  因玉龙公司的鞭炮价格比别人的高,一些经销商便偷偷从别处进货。对此,赵某清百般阻挠。2018年1月,峰口镇某店主从仙桃购置了50多件圆盘鞭。赵某清闻讯后,命马仔带10多人前往殴打送货人员,并将50多件圆盘鞭拉至玉龙公司仓库占为己有。

  更为恶劣的是,他们还安排人员查清周边县市所有送货车辆,逐一登记车牌,找机会偷装GPS定位系统,随时掌握送货车辆行踪,跟踪监视拦截。

  2017年12月25日,仙桃商人肖某与妻子驾驶一小货车运送60件鞭炮到洪湖。夫妻二人专抄小路,没想到行至峰口镇时还是被人跟踪。肖某怀疑是玉龙公司的人,内心惧怕,便与妻子弃车逃跑。驾车跟踪的马仔随即下车追赶,抓住二人后连人带车押至玉龙公司,强行将一车鞭炮侵吞。

  几年来,赵某清垄断鞭炮市场,非法获利3650多万元,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设赌场强行邀人捧场

  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是一些黑恶势力敛财的常用手段,赵某清团伙也不例外。

  2011年至2017年,赵某清每年春节期间都会组织团伙成员,轮流在峰口供销社招待所和峰口某宾馆,以摇骰子押单双的方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赌场分工明确,赵某清幕后指挥,其胞弟负责赌场管理和现金收入,其他成员分别负责记账放码、放哨望风、接送赌徒等。每注赌资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每场获利数万元。经查明,赵某清赌博团伙非法获利共计1500多万元。

  为争夺势力范围,保证赌博客源,赵某清兄弟指使白某等人手持凶器冲击其他小赌场,排斥竞争对手。2011年春节期间,赵某清听说峰口镇两家宾馆内有人赌博,便指使手下人去“冲场子”,将宾馆老板打伤,并威胁其不许再开场子。

  办案民警介绍,赵某清在组织开设赌场时,还多次强邀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去捧场,被邀约的人员因惧怕他的淫威不敢不去。有很多赌客本有不错的生意或职业,因赌博输了,为还高息赌债变卖店铺、房产,输得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

  峰口镇某银行行长杨某经赵某清多次邀请,频繁出入他的赌场,欠下巨额赌债,房子卖了,公职丢了,远走他乡,多年不敢回家。现在提及此事,杨某仍心有余悸。

  27名涉黑人员均获刑

  赵某清在团伙组织当中具有绝对的权威,被组织成员称为“赵爷”。为扩大非法影响,树立非法权威,赵某清不择手段,残害群众。

  平时,当地百姓遇到赵某清都要毕恭毕敬,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毒打。2017年3月,受害人魏某在赵某清面前说话声音大了一点,赵某清认为对方冒犯了其尊严,便让手下持棍棒将魏某一顿暴打。经法医鉴定,魏某双侧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

  2018年年底,监利市公安局受指定侦办赵某清涉黑涉恶案件,组建“12·27”专案组进驻洪湖市。随着调查的深入,赵某清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备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逐渐清晰。

  2019年5月,监利市公安局组织100多名警力分赴多地实施抓捕,抓获主犯赵某清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2名。此后又有15名涉案人员相继到案。

  2020年8月17日至19日,该案在监利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8月31日,监利市法院对赵某清等27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赵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1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王功文)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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