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17 09:20|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本网编辑
袁某来京打工后,隐瞒已婚事实与田某成为情侣并怀孕,袁某自行吃药流产后,却对田某谎称孩子已经出生,以支付抚养费、房贷为由在五年时间里骗取田某27.2万元。而直到案发后,田某才得知袁某声称为其生下“女儿”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顺义检察院以袁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袁某一审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2年,袁某与田某在京打工时相识,袁某隐瞒了她已婚并有两个孩子的事实,与田某成为情侣。后袁某发现自己怀孕,便自行吃药流产。
由于生活拮据,袁某动起了歪心思。2014年,她又联系到了田某,谎称已经为他生下一女,以孩子需要奶粉钱以及上户口、上学为理由,向田某索要抚养费。后袁某谎称购买了一套房子,用于离婚后与田某一起生活,继续向田某索要房贷,并以房子装修买家具、看病、换手机为由陆续向田某要钱。
五年的时间里,田某一直坚信自己有一个女儿,虽然每月打工赚钱很辛苦,且负担着高额抚养费和房贷,但他仍然憧憬着未来一家三口住进新房的生活。期间,田某多次提出想见见女儿,但均被袁某拒绝,袁某还将别人家孩子的照片发送给田某,谎称是田某的女儿。
直到去年6月,袁某向田某提出分手,此时,田某已经为袁某花费各项费用共计27.2万余元,这笔钱都被袁某交给了自己的丈夫补贴家用。因袁某无力偿还这笔巨款,田某选择了报警。而直到案发后,袁某的家人找到田某,告诉他袁某并未生育一女,田某才如梦初醒。
经顺义检察院教育转化,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赔偿了田某的经济损失,并且接受检察机关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表示认罪认罚。经审理,今年6月,顺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一审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