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法治 >

广东检察扩大检察官授权范围

发布日期:2016-08-19 09:54|法制日报|中国乡镇网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广东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广东检察机关将全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办案模式从三级审批制转为主要由检察官决定案件,组建以入额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明确各类检察人员职责权限,扩大对入额检察官的授权范围和幅度。同时,加强监督制约,保证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说,全省检察机关要科学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从检察机关不同业务特点出发,把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结合起来,确保在各个岗位都能留住优秀人才。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业务,可以考虑以案定员;对诉讼监督、综合业务,可以兼顾以岗定员,从履行职能需要出发,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检察官员额。
  
  据了解,今年5月下旬,广东省启动第二批试点检察院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选任入额检察官3230名,连同第一批选任的检察官,全省共遴选入额检察官3961名。目前,首批试点检察院在办案组织组建与运行方面已有明显进展,首批试点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确定的基本办案组织构建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组建了办案组织,并按新的运行机制开始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