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18 16:5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了解,《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事项包括,挖掘、修复道路、桥涵的,在施工期间不得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的规定是否合理;对超过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排放行为的规范是否合理可行;对占道施工管理内容的建议;对排水设施、防洪设施保护内容的建议等。
本次听证陈述人人数为12人,旁听人数为10人。年满18周岁的西安市居民,可于3月3日前登陆市法制办网站,提交报名表。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发至市法制办专用邮箱xafzbfgc@163.com或发传真至029-86788348。听证陈述人按照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上一篇:“把法律带回家”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下一篇:大连市民可在网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