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15 08:54|北京晨报|
通缉令
2月13日,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在新浪微博开通了官方微博“公安部刑侦局”。微博开通10个小时后,官方微博便发布了第一条通缉令,对河北一起持枪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锦波进行通缉。
通缉令还附有李锦波的个人情况以及其个人证件照。李锦波,男,汉族,1973年9月17日出生,身高1.7米左右,寸发,身材偏瘦,河北抚宁口音。
公安部刑侦局表示,希望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并速告公安部刑侦局。
通缉令发布后,网友纷纷转发,希望帮助公安机关破案,截至昨天18点,这条微博已被网友转发5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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