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法治 >

河北省:要求农村改造须保留村庄原貌

发布日期:2014-02-11 17:40|法制网|

     记者马竞 实习生周宵鹏 10日召开的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动员会上提出,农村改造一定要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打造升级版的现代农村,体现“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要求,不盲目追求城市的洋气阔气,防止把农村打造成“缩小版”的城市。

  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将基层建设年活动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合并起来统筹推进,并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规划保留村一般不搞大拆大建,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搞好改造提升;在环首都、环中心城市和县城周边以及经济开发区、工矿园区等有条件、有需求的区域,通过整村新建和联村并建等形式,开展类型多样的新民居建设;历史文化村落,实施特色文化保护开发,做到修旧如旧,传承历史文化;旅游特色村与发展旅游经济结合起来进行开发建设。计划到2020年,河北绝大多数县达到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标准,50%左右的县建成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县,8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的美丽乡村建设,1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丽乡村的精品村或特色村。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