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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象普法扎实深入

发布日期:2014-01-28 15:16|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3年,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一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国广大普法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掀起了普法依法治理的新热潮。

从学生校园里一堂堂生动活泼的法制课,到省委书记在《法制日报》撰写署名文章畅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回望2013,无论是青少年学生,还是领导干部,几乎每位公民都感受到了法制宣传的气息。

从偏远农村里村民手边的一张张写着法律案例以案说法的小小法律知识宣传单,到城市街心的法治花园里大型LED屏幕上滚动播放的法制宣传动漫——回望2013,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已经融入了每个角落。

从秀美的西子湖畔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到大漠戈壁、雪域高原,各地被赋予着法治文化内涵的文化品牌,在强劲地传播着法治正能量——回望2013,无论是民主法治村(县、市)的创建,还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为“六五”普法增加了广博的文化内涵。

在2014年新年伊始,回顾我国2013年的法制宣传之路,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了形式,丰富了内容,扩大了影响,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溶入法治中国建设的血脉。

重点对象普法扎实深入

核心阅读: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落到实处

2013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1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在北京宏志中学举办了“宪法进课堂”活动。

北京市“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法制宣传志愿者为宏志中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当天的活动中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也是法治建设的希望和未来。

自从1986年开展全民普法以来,我国就始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把青少年确定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这次“宪法进课堂”活动只是历年来全国各地中小学开展法制课的一个缩影。

2013年全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去年6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六五”普法中,着力开展“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仅以青少年普法为例,各地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平台,积极推进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法制课、专题班队会对学生循循善诱,法治故事走进校车,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法治实践活动旨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013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活动,以“六个一”为载体,广泛组织各种专场推进活动。全国普法办在吉林长春、山东寿光分别举办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推进会。全国普法办、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在银行业、金融系统机构创设“银行法治之窗户”,在全国金融机构网点设立法制宣传展架,方便基层群众阅读学习法律知识。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专场推进活动2700余场次。

“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普法对象另一个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2013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了“省(区、市)党委书记谈法制宣传教育”系列访谈活动,邀请各省(区、市)党委书记,围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结合本省(区、市)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并在《法制日报》一版显著位置开设专栏,予以发表,目前已刊发各省(区、市)党委书记署名文章16篇。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带头撰写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邀请“六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围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举办系列讲座,并在全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将系列讲座内容制作成光盘,免费发放到地方和各行业部门,受到广泛欢迎。

“六五”普法中,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是重点普法对象。2013年,各地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以安徽省为例,2013年安徽省司法厅制定出台“法律六进”每一“进”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完善“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方案或意见。“六五”以来,全省共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约2万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公务员达到20余万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司法和执法人员达到1万多人次。此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新媒体普法 风生水起

核心阅读:微博、微信、微电影、法治动漫等新兴普法形式与传统普法形式相得益彰,共筑“六五”普法平台

2013年,全国普法机构运用微博、微信、法制动漫、法制微电影呈现迅猛发展态势,开展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普法活动风生水起。去年7月1日,“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在新浪网、腾讯网和人民网上线开通并发布首条微博,仅仅6个月,粉丝数量已超过150余万,其中,仅新浪平台就有粉丝100万。微博粉丝关注度高,评论和转发活跃,被评为“全国政法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和“全国政法微博十佳应用奖”两项大奖。2013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运用新媒体开展的多项全国性普法活动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其中,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开展的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吸引了全国所有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作者投稿参加,近5000件(系列)优秀普法作品投稿;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近百万人次答题、上千万网友点击关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博文征集活动收到2000多个稿件,数十万微博粉丝关注活动。这些既反映了广大群众普法学习热情高涨,又展示了新媒体普法的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

2013年12月20日,座落于江苏省苏州市中心、毗邻地铁口的法治公园已经落成,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法治公园,大型LED屏幕上正在滚动播放着法制宣传动漫,生动有趣的动漫讲解着百姓身边的法律问题,吸引着很多市民驻足观看。12月21日,同样是在苏州,几十名网友受邀齐聚一堂,共话“法治微电影”。此举是苏州市司法局开展的“法治微视角、传递正能量”的一个部分。

在全国各地,像苏州这样以新兴媒体创新“六五”普法形式的做法,已经成为常态。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现代科技,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升级改版江苏普法网,以全省106个专业普法网站为依托,以省级机关(部门)各门户(局域)网、在苏国有大中型企业网站的法制宣传网页(栏目)为基础,加快组建全国首家省级网络普法联盟。镇江已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网络普法联盟,南通市各级普法职能部门都开通了普法官方微博、微信,还创新性地开发了“网络学法达人”软件,并举办现场与网络、电视视频互动的“网络学法达人”大赛等新媒体普法活动,普法效果明显。

“网络达人”金中一,是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在他大力倡导和组织下,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已开通40个官方微博及50多个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个人微博,“总粉丝”量已超300万。目前,浙江省已形成了包括门户网站、网群、微博、手机等多种载体在内的浙江普法宣传新体系,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调查统计显示,浙江省有52.15%的群众通过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获取法律知识。

普法依法治理成效 硕果累累

核心阅读:民主法治村、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各地普遍开花成效显著,呈现“六五”普法阶段性成果

深化普治结合,是“六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2013年,全国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表扬活动,授予54个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321个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窗口”、“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学校”等创建工作,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吉林司法厅负责人介绍,2013年,吉林省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六五”普法以来,创建法治吉林已经成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干部群众的共同目标和任务。在创建方式上,始终坚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联治联创”模式。在创建内容上,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特点,突出抓好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公正司法等工作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

目前,吉林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全省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4910个,占全省村总数的52.5%,其中有48个行政村达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有209个村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据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通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了普法工作全覆盖。广东是获得全国创建先进单位称号最多的省份,广东省惠州等5个市、19个县(市、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一批批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扎实开展,老百姓在休闲娱乐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领悟法治理念,普法成果已初步显现。

2012年底,杭州市西湖区率先在浙江省成立了品牌化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西湖法治文创中心”。2013年,“西湖法治文创中心”积极开展活动,实现法治、文化、创意和科技的结合,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浙江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相结合道路,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浙江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目前,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一大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

上海市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嘉定区在率先创设“嘉定法宝展示厅”和“嘉定法宝书画艺术院”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集竹刻、草编、书画、曲艺等多种表现形式于一体大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嘉定区法宝文化中心”,进一步拓展了法治文化活动的平台。静安区在中共二大会址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践基地,定期展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黄浦区利用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宣传律师制度等法律制度,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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