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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委出台“十条规定”完善决策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体系

发布日期:2013-12-30 15:36|山西日报|

完善决策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体系

    12月17日,壶关县委出台实施了旨在规范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十条规定”,为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了准备。

    “十条规定”就是在全县农村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支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度、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党日活动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财务管理支书主任双签制度、农村会计聘任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级事务监督审计制度”,是该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该规定的推出,一方面理顺了农村支村“两委”的关系,完善了决策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体系,规范了农村的财务管理,另一方面从整体上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注重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对农村支村“两委”班子建设、村委换届选举、村务财务、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便于基层掌握和贯彻落实。“十条规定”的推出,必将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达到“班子团结化、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财务规范化、小康责任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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