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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简化工作步骤 把好“推荐关”、“入选关”和“审批关”

发布日期:2013-12-23 15:49|张家界在线 |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是党和国家的主要阵营地。因此,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农村党员的发展标准,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注重把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否自觉践行党的路线和纲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既要避免求全责备抬高门槛,更要防止降低、曲解和另立标准。二是建立开放式意见征集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要向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通报培养对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接收群众评议。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发展考察前,要组织召开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过半者纳入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进入发展环节。三是严格发展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简化工作步骤,把好“推荐关”、“入选关”和“审批关”,确保筛选出优秀且条件较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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