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1 12:0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
川经信办质量函〔2013〕14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地方标准工作,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征集201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质监函〔2013〕631号)要求,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拟定2014年度我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广泛参与、面向产业、自主创新、服务发展,建立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着力提高工业地方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为实现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对接需求、填补空白。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跟踪与研究,及时制订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缺,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
(二)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工业地方标准的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和共性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
(三)优化结构、适度超前。注重工业标准体系结构的优化升级,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配套性,鼓励制订技术先进、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的工业地方标准。
(四)适应市场、国际接轨。切实增强工业地方标准制订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切实增强“四川标准”的话语,积极抢占“四川标准”的制高点。
三、申报范围
(一)涉及“7+3”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等优势产业,航空航天、汽车制造以及新材料等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二)涉及八大优势产业:装备制造、钒钛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涉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机构)认定、总包服务、技术与管理咨询、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交易所)、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制造业服务化中零部件定制服务、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涉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防范预警、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其他急需制订的标准项目。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重点要突出基础类、通用类、安全类、方法类标准,除大中类(或有代表性)产品标准外,一般性产品标准原则上不纳入地方标准申报项目。对拟申报为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说明理由。对四川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并揭题的项目,应考虑优先申报。
(二)要加强调研,精心组织,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系统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切实做好工业地方标准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认真拟定201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和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及《201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一式3份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28-86267187
邮箱:zlsc@scjm.gov.cn
附件:1.《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201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上一篇:泰州高港壁纸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