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25 18:27|发布:中乡网|责任编辑:晓东
光明网讯(记者袁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人社部如何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体就业?在中宣部25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人社部以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困难帮扶、权益维护,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体就业创业。
张莹介绍,过去十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持续扩大,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地区疫情散发,出现市场岗位需求减少,部分招聘求职活动取消或延后,一些青年的求职就业出现了新的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专设青年就业篇章,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就业创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刘健 摄)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运用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落实学费补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拓展基层就业空间。提供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二是强化招聘组织。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高频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组织有需求的青年参加学徒培训、新职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经验和技能。
三是强化困难帮扶。对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一些长期失业青年将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开展实践引导和分类指导,组织他们尽快就业。
四是强化权益维护。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就业歧视、“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简化就业手续。取消公共机构就业协议书签章,取消毕业生到公共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延长档案转递和落户办理时限,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方便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