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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揭晓 四川泸州市等8地入选

发布日期:2020-11-11 10:56|来源:四川日报|本网编辑

  入选地级市:德阳市、自贡市、眉山市、宜宾市

  入选县级市和县:都江堰市、米易县、阆中市、江油市

  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成都市、遂宁市、绵阳市、泸州市、广安市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四川省德阳市等4个地级市、都江堰市等4个县级市和县入选;成都市等5个城市,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相比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四川省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共有8个城市入选中央文明办公布的名单,取得历史性突破。

  从全国来看,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的城市共有133个。其中,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共40个,四川省德阳市、自贡市、眉山市、宜宾市入选;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和县共79个,四川省都江堰市、米易县、阆中市、江油市入选。

  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共24个,四川省成都市入选;地级市共64个,四川省遂宁市、绵阳市、泸州市、广安市入选。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并报批准。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并报批准。

  中央文明办对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包括四川省遂宁市、绵阳市。(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松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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