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2-23 10:39|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非洲猪瘟不会影响猪肉及其制品食用安全
——访原国家首席兽医师张仲秋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近日,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个别批次的产品抽查呈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引发了消费者对猪肉及其制品食用安全的担忧。对此,原国家首席兽医师张仲秋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为什么猪肉加工企业的产品会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
张仲秋:这是非洲猪瘟病毒特性决定的,非洲猪瘟的潜伏期可达3周,初期没有临床症状,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和确认,可能存在健康猪处于潜伏期携带病毒的情况。如果处于潜伏期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食品加工企业使用了相关的原料进行加工,不排除会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针对这些问题,农业农村部已发公告,要求自2019年2月1日起,屠宰企业要实施生猪屠宰非洲猪瘟检测制度。
记者:猪肉食品中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是否意味着食品中含有活的非洲猪瘟病毒?
张仲秋:非洲猪瘟病毒的基本化学组成是核酸和蛋白质,活病毒是由完整核酸和蛋白质组装而成的。核酸阳性是病原学检测的专业术语,只要样品中含有病毒的特定核酸片段,就有可能检测阳性。换句话说样品中检出核酸阳性,并不一定代表样品中有活病毒的存在。另外,现有针对非洲猪瘟核酸的检测方法,检测灵敏度高,某些批次产品中存在微量核酸也会被检出。
记者:猪肉加工产品中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对人是否有危害?
张仲秋:首先,非洲猪瘟发现近100年来,全球范围内没有发生过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不会感染人。其次,研究表明高温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7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猪肉制品,包括熟制、半熟制和鲜(冻)肉制品,其中熟制、半熟制的猪肉制品,其加工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而家庭烹饪鲜(冻)猪肉时,其温度往往在90℃~100℃,病毒更加容易失去活性。
记者:您对屠宰加工企业有何建议?
张仲秋: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目前疫情呈点状发生,总体可控。但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风险难以完全阻断。农业农村部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于2019年1月2日发布了第119号公告。公告明确要求自2月1日起,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建议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23日 03版)
(责编: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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