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6-17 09:19|华西都市报(成都)|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运管局获悉,从6月13日起在全市驾培行业正式执行新国标。新国标中对驾校场地有了明确的分级和要求,科目二场地要求增设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城市道路模拟内容。
今后,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的,将一律按照新国家标准执行。
对驾校场地有了明确分级和要求
在新国标中,驾校场地有了明确分级和要求。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例,新国标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也就是说,规模最小的三级驾校教练场地面积最低也得要求达到1万平方米,这仅针对教练场地,不包括办公场所以及其他设施的占地面积。
除了场地面积,新国标还对教练车数量进行了明确。国标要求,训练场地的单车道总长度最低要达到1公里,教练车至少要达到20台。其中一级驾校要求拥有教练车80辆,二级40辆,三级20辆。
需在年底前完成场地改造建设
同时,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应于12月31日前抓紧完成教练场地、办公场所、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员,报市运管局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大中型客货车培训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妥善处置以招收大中型客货车学员的培训学习(2015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后续培训的,转入具备资质的驾校培训学习),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招收大中型客货车学员。